2月16日,上海市政协经济和金融委员会召开“营造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制度环境,更好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题座谈会,邀请政协委员中的部分民营企业家围绕修改完善《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行讨论。市政协副主席肖贵玉,市政协副主席、市工商联主席寿子琪参加。
健全法治化保障是优化营商环境的要务。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上海实际,2020年4月,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并于2021年10月通过《关于修改〈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决定》。实践过程中,随着经济社会形势的发展,再度修改这一条例被提到议事日程,条件也基本成熟。
肖贵玉认为,上海民营经济发展需要法律赋能。他希望政协委员围绕营商环境中的根本性问题多提建议,抓住主要矛盾纲举目张,将建议细化、实化、法条化,积极助力从制度层面打造保障民营企业的权利,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社会氛围。
寿子琪表示,民营企业发展信心急需提振。《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修改,要坚持法治思维引领,梳理深化逻辑,深入落实层面,增强执法监督力度,使优化营商环境惠及所有市场主体。
“平等准入、融资待遇、人才扶持、政务服务、监管执法……”市工商联副主席施登定介绍了工商联围绕民营企业诉求对《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提出的修改建议。
市工商联认为,《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在修改过程中应关注民营企业实际需求,强化所有市场主体的同等待遇,增加服务民营企业成熟有效的机制和制度的相关内容,减少倡导性表述以体现法规刚性原则,加大监管评估力度,强调权利义务和责任的统一等。此外,要充分发挥浦东新区在立法上改革创新实践的职能定位,制定浦东新区促进民营企业(经济)发展若干规定,体现上海落实中央要求的行动和决心,促进浦东引领区建设。
会上,来自航空、食品、产业园运营、科创、咨询服务等行业的民营企业家委员,结合企业运营现状与自身行业特点,聚焦法律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出意见建议。
上海致盛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润斌委员关心商协会的法律地位,并认为民企市场准入与惠企政策要鼓励企业转型发展。
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长罗培新回应了委员们的发言。他表示,将通过修法工作,进一步夯实以《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核心的营商环境法治体系,各部门也将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营商环境建设中的规范和保障作用。